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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新闻出版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西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山西省新闻出版(版权)局网站www.sxsxwcbj.gov.cn查询、下载。

一、概述

现将山西省新闻出版局2009度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概述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

2009年,随着《条例》的深入施行,我局对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工作职能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一是具体承办局工作信息公开事宜;二是维护和更新已公开的工作信息;三是组织编制局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四是对拟公开的工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五是与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

2009年,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又制定和完善了几项工作制度:一是建立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地对外发布本机关的重大工作动态;二是健全信息发布综合协调机制,尽可能避免将具有机构管辖范围冲突、不同位阶法律效力冲突、不同时期法律内容冲突的信息公之于众;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下一年度,我们还将按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组的要求,建立政府信息澄清制度。

(三)加强《条例》学习宣传工作

为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切实、有效地推行,我局多次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以《条例》为主题的学习活动,通过举办专家讲座、专题讨论、交流学习体会、撰写学习笔记等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务公开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信息公开要求,积极采取措施:一是与局网络管理机构协调,增加信息上传的权限;二是改进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实现局信息公开栏目和省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有效对接;三是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四是将信息公开数量作为考核各处室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据统计,全年在局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6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2条,约占公开总量的7%;政策法规类34条,约占公开总量的20%;工作动态类57条,约占公开总量的34%;决策类2条,约占公开总量的1%;行政职权类60条,约占公开总量的36%。此外,我局还选择其他方式如文件、新闻发布会、公示牌、信息专刊、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对外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系统,并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分发。由于政府信息公开比较全面,扎实,截至2009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09年,我局接受了各种形式的公众咨询,如当面咨询、网上咨询、邮箱咨询、信件咨询、电话咨询等,拒不完全统计,约20多条。我局被咨询人员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对大多数咨询都给予了详细的解答。对不能、不变解答的咨询则给予了相应的、妥善的处理。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9年,我局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建立了行政复议案件报备系统,并不断加强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各个流程、环节的监管。由于工作规范、到位,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的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主动公开信息总体数量还不是很多,种类还比较狭窄。今后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继续推进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山西省新闻出版局

                                 二O一O年三月十五日

发布日期:2010-04-08 16:03:25  来源:山西省新闻出版(版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