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新出函〔2009〕5号
各图书、音像制品、报纸、期刊和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部署要求,集中展示党的十六大以来新闻出版部门贯彻落实中央推动社会主义廉政文化建设的实际成果,大力宣传新闻出版系统面向全党、全社会推进反腐倡廉教育中所取得的成效,切实发挥新闻出版部门在推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央纪委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2012年工作规划》分工意见的部署要求,新闻出版总署决定建立”廉政文化出版物展示馆”。省新闻出版局为配合总署搞好征集工作,现就征集出版物展示样本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品种和类型:
征集的出版物品种以图书、音像制品为主,兼及报纸、期刊和电子出版物。图书和音像制品的内容为:
(一)党的十六大以来党的廉政建设的重要理论文献;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法律法规;
(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理论读物及普及读物;
(四)反腐倡廉题材的优秀文学作品(小说、散文、诗歌等)以及各类文集,美术、摄影、书画作品集等;
(五)宣传党的优秀干部先进模范事迹的人物传记、报告文学等;
(六)继承优良传统、弘扬社会正气、推进先进文化、促进廉政风尚的历史文化典籍;
(七)具有地方和部门特色的廉政文化出版物;
(八)介绍或研究港、澳、台地区以及发达国家廉政法制建设、理论发展和反腐败经验的出版物;
(九)其他具有展示价值的廉政文化出版物。
为了做好廉政文化出版物样本积累工作,请在今后向总署缴送样书时,上述内容的出版物样书,在原基数基础上增缴1套。
二、内容及审核
征集的出版物要求内容健康、导向积极、选题新颖、读者欢迎、市场反应良好。征集选送的出版物由主管部门、出版单位审核把关,并报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选送。
选送的重点出版物,请附相关说明和背景资料。
三、征集办法
采取集中征集和定向征集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图书和音像制品、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以定向征集为主。
四、征集数量与时间
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每种各3套;近期出版的报纸、期刊每种各3套。
上述出版物样本,请于2009年8月21日前送至山西省新闻出版局监察室。
各有关出版单位要高度重视征集工作。机关各相关业务处室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认真做好征集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孙 佳 4922057 13803400120
地址:太原市建设南路21号
山西省新闻出版大厦19层A区1905房间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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