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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纸变更的审核、审批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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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 |
报纸变更的审核、审批和备案 |
| 办理程序和申办手续 |
一、报纸变更的审核 (一)报纸出版单位变更名称、合并或者分立、改变资本结构,出版新的报纸,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山西省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要求同“创办报纸、设立报纸出版单位”。山西省新闻出版局经审核后,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审核同意的,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不同意的,书面说明理由。 (二)报纸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主管单位、业务范围(含办报宗旨、文种),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由主办单位向山西省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要求同“创办报纸、设立报纸出版单位”。山西省新闻出版局经审核后,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审核同意的,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不同意的,书面说明理由。 报纸变更主办单位或主管单位,除上述书面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原主管、主办单位同意变更的文件材料。 二、报纸变更的审批 报纸变更刊期、开版,经主办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报纸出版单位向山西省新闻出版局提交《山西省报纸变更申请表》(可从本网站下载)。山西省新闻出版局经审批,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不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三、报纸变更的备案 报纸变更版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报纸承印单位,经其主办单位审核同意后,由报纸出版单位在15日内提交《山西省报纸变更备案表》(可从本网站下载),向山西省新闻出版局备案。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须同时提供主管单位的任命文件。 |
| 办理时限 |
山西省新闻出版局自受理变更登记项目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和备案。须报新闻出版总署审批的,新闻出版总署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 准的决定,并由山西省新闻出版局书面通知主办单位。 |
| 申办对象资格 |
在山西省新闻出版局登记注册的报纸和报纸出版单位。 |
| 办理依据 |
出版管理条例 报纸出版管理规定 |
| 办理机构 |
山西省新闻出版局 |
| 接待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
| 地址 |
山西省新闻出版局行政审批窗口 |
| 电话 |
4956118 4956066 |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办理本审核、审批、备案项目不收费 |
| 下载表格 |
山西省报纸变更项目申请表 山西省报纸变更备案表 |
发布日期:2008-11-09 15:37:33 来源:山西省新闻出版(版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