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审批事项 >> 报纸期刊 >> [字体: ]

设立报纸、期刊出版单位审批程序

申请设立报纸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应当向省新闻出版局提交下列材料:

载有下列内容的申请书和《报纸出版可行性论证报告》:

1.创办报纸的理由、报纸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2.报纸的主办单位和主管机关的主要意见;

3.报纸的名称、文种、刊期、开版、版数、发行范围及方式;

4.报社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简历和专业技术职务;报社组织机构简况;

5.报社办公场所和印刷场所的地址(办公场所应与主管机关、主办单位同在一地)。

申请设立期刊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应当向省新闻出版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载有下列内容的申请书:

1.期刊的名称、文种、刊期、开本、发行范围及方式;

2.期刊的办刊宗旨和业务范围;

3.期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简历和专业技术职务;期刊组织机构简况;

4.期刊办公场所和印刷场所的地址;

5.资金来源;

6.创办必要性分析;

7.办刊单位状况和办刊条件;

8.期刊的主办单位和主管机关的主要意见。

(二)出版单位章程、主办单位和主管机关的资质证明文件。

(三)《创办期刊申请表》(一式三份)。

 

发布日期:2008-11-08 14:22:54  来源:山西省新闻出版(版权)局